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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現行「教師法」之規定,學校班級數少於多少班時,得跨區(鄉、鎮)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
(A)10班
(B)15班
(C)20班
(D)25班。


答案:C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Joy :) 考上國小英語 高三下 (2012/03/25)
教師法 第26條教師組織分為三級:在學校為學校教師會;在直轄市及縣 (市) 為地方教 師會;在中央為全國教師會。 學校班級數少於二十班時,得跨區 (鄉、鎮) 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 .....看完整詳解
2F
nuhc 大三下 (2022/06/28)
第 六 章 教師組織
教師組織分為三級:在學校為學校教師會;在直轄市及縣(市)為地方教師會;在中央為全國教師會。
學校班級數少於二十班時,得跨區 (鄉、鎮)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
各級教師組織之設立,應依人民團體法規定向該管主管機關申請辦理。
地方教師會應有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加入,始得設立。全國教師會應有半數以上之地方教師會加入,始得成立。
各級教師組織之基本任務如下:
一、維護教師專業尊嚴與專業自主權。
二、與各級機關協議教師聘約及聘約準則。
三、研究並協助解決各項教育問題。
四、監督離職給付儲金機構之管理、營運、給付等事宜。
五、派出代表參與教師聘任、申訴及其他與教師有關之法定組織。
六、制定教師自律公約。
學校不得限制教師參加教師組織或擔任教師組織職務。
學校不得因教師參加教師組織、擔任教師組織職務或參與活動,拒絕聘用、解聘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

依現行「教師法」之規定,學校班級數少於多少班時,得跨區(鄉、鎮)合併成立學校教師..-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