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
第 1 條
為明定教師權利義務,保障教師工作與生活,以提昇教師專業地位,特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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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培育法
為培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師資,充裕教師來源,並增進其專業知能,特制定本法。
依現行教師法之規定以下何者非制定教師法之宗旨?(A) 明定教師權利義務(B) 培..-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