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依郵務營業規章規定,有關欠資郵件投遞之規定,國際航空函件未付或未付足資費,..-阿摩線上測驗
1F janet-lin 高二上 (2017/10/13)
nn 郵政營運規章 第 180 條 寄往國外之欠資函件,退還寄件人補足資費差額。無法退還時,除信函及明信片作欠資函件寄發外,其他函件不予寄遞,於招領揭示期滿後,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 nn 國際航空函件未付或未付足資費,無法退還寄件人補收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nn 一、未付或未付足水陸路函件資費者,依前項規定辦理。 nn 二、所付資費超過水陸路資費,並已達航空資費百分之五十者,得作欠資函件發由航空寄遞;不及航空資費百分之五十者,發由水陸路寄遞。 nn 三、航空函件改發水陸路寄遞者,所有「航空」字樣或標誌均以粗線二道予以劃銷。 nn 大批交寄之國際信函及明信片,資費不足,無法退還寄件人補付者,不予寄遞,於招領揭示期滿後,作無著郵件處...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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