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行政法大意(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內政部以欠缺法律授權之行政命令限制役男出境經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四四三號解釋宣告:
(A)不違反憲法相關規定
(B)與憲法規定未盡相符,應檢討改進
(C)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六個月後失效
(D)只適用於年滿十八歲之役男


答案:C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Chris Lu 高二下 (2010/05/20)
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任意移居或旅行各地之權利。若欲對人民之自由權利加以限制,必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所定必要之程度,並以法律定之或經立法機關明確授權由行政機關以命令訂定。限制役男出境係對人民居住遷徙自由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7F
Jszou 國三下 (2015/04/30)

但為何現在役男還是不能出國

8F
米恩 國一下 (2015/06/17)
因為本來是用行政命令限制役男出國,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現在已經修改為法律訂定~所以重點不在於讓不讓役男出國是否違憲,而是用行政命令限制役男出國,違反法律保留是錯的
9F
臺鐵已上岸 大二下 (2022/04/25)

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必要者以外「不得以法律限制(憲法保障主義)」。

而必要者「依法律限制(法律保障主義)」或「非依法律不得限制(法律保障主義)」

役男出境是對人民自由權限制必要者,因此在形式上必須符合法律保留原則,行政機關不能擅自訂定命令來限制人民自由,必須依據法律或有法律授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都沒有依據法律或有法律授權,所以違憲。

非必要者訂定命令,就是牴觸憲法,違反法律優位原則。

必要者訂定命令,但沒有依據法律或有法律授權,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目前《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1條 本辦法依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八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所以役男還是不能出國。

內政部以欠缺法律授權之行政命令限制役男出境經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四四三號解釋宣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