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平等票
中華民憲法 第 129 條
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
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A) 普通:每個人都有投票的權利(B) 平等:一人一票,票票等值(C) 直接:當選人由人民直接投票產生(D) 無記名:無須記名
28. 全國國民不分性別、種族、宗教、黨派、地域、職業等,只要達到法定年齡,且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