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險阻號誌:列車或車輛應停於號誌顯示處所外方,如在無法停車之距離內,顯示險阻號誌時,應速即停車,非俟顯示進行之號誌、或接獲通告、或有引導,不得進行。 二、注意號誌:列車或車輛預知次一號誌為險阻號(在終點站無險阻號誌顯示時,為應停車之位置),得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注意進行。
五、引導號誌:列車應預知進路上有列車或車輛,得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進行。 六、預告號誌:列車應預知主號誌機顯示之號誌,得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進行。
預知主
列車應預知主號誌機顯示之號誌,得越過號誌之顯示處所進行,此種號誌稱為:(A)險阻..-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