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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91 號解釋意旨認為,立法院通過之年度預算案,係何種性質?
(A)措施性法律
(B)替代法律之法規命令
(C)行政規則
(D)行政處分


答案:A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Chung Han Lee 大二上 (2011/07/22)
http://tw.myblog.y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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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學習當如飢餓」 大一下 (2017/10/07)

釋字第 391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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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彭建升 大四上 (2020/04/07)
    跟核四有關。
預算案經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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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努力把生活變好 高三下 (2024/02/04)
摘錄釋字第 391 號理由書:
 
預算案、法律案尚有一項本質上之區別,即法律係對不特定人(包括政府機關與一般 人民)之權利義務關係所作之抽象規定,並可無限制的反覆產生其規範效力,預算案係以具體數字記載政府機關維持其正常運作及執行各項施政計 畫所須之經費,每一年度實施一次即失其效力,兩者規定之內容、拘束之對象及持續性完全不同,故預算案實質上為行政行為之一種,但基於民主憲政之原理,預算案又必須由立法機關審議通過而具有法律之形式,故有稱之為措施性法律(Massnahmegesetz)者,以有別於通常意義之法律。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91 號解釋意旨認為,立法院通過之年度預算案,係何種性質?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