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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因命名文字字義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而申請改名者,以幾次為限?
(A)1次
(B)2次
(C)3次
(D)4次


答案:C
難度: 非常簡單
1F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2015/06/02)
104 年 05 月 20 日
修正 姓名條例第9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名: 一、同時在一公民營事業機構、機關(構)、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姓 名完全相同。 二、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 三、同時在一直轄市、縣(市)設立戶籍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 四、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 五、被認領、撤銷認領、被收養、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 六、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 依前項第六款申請改名,以三次為限。但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應於成年 後始得為之。
2F
LC 高二上 (2015/06/10)
法條已經修正了,麻煩阿摩更改答案為C哦!謝謝!
3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5/06/11)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C

因命名文字字義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而申請改名者,以幾次為限? (A)1次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