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樓正確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本辦法 103.04.14 修正之第 8 條條文自一百零三年八月一日施行。
第 8 條
前條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其最高延長期間規定如下:
一、國民中小學:二年。
二、高級中等學校:四年。
三、專科學校五年制:四年。
四、專科學校二年制:二年。
五、大學:四年。
國中小加起來總共兩年,我一直以為國小兩年、國中兩年...長知識了
國一新生偉全在國小階段便經常因病請假,小五時也曾因需手術治療而重讀一年。現在升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