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國際組織又稱一般政治性的國際組織,若再加以成員國的地理範圍可分為全球性和區域性兩種,通常結合上述兩項標準把國際組織分為四類:1.全球綜合性組織:如聯合國,成員具有普遍性,兼有政治、安全、經濟和社會發展、科技文化合作,以及人權保護等多種職能。2.全球專門性組織:具有某種特定功能,故又稱功能組織。最典型的是聯合國的專門機構,還有如國際勞工組織、世界衛生組織等。3.區域綜合性組織:具有政治、安全和社會經濟功能的地區性組織。如美洲國家組織、歐洲共同體和東南亞國家聯盟等。4.區域專門性組織:可分為經濟貿易、軍事同盟、科技文化等類別。此外還有北大西洋公約組織、華沙條約組織和經濟互助委員會等少數組織,雖都具有專門功能﹐但其成員國並非嚴格以地區而是以社會制度、意識形態以及軍事戰略關係為分野的。這類組織是否屬於地區性組織,在國際上尚有爭議。 所以...是以職權來做區分的!!
ps.資料來自政大政大圖書館知識庫!!
國際組織如分為一般性國際組織和專門性國際組織二類,其區分的原則為何?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