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 最早實施強迫入學
威廉二世,在1763年頒布普魯士鄉村學校法,規定5歲至13歲是強迫就學年限,家長要送子女入學,當地警察要處理學童入學事宜,違者家長處以罰款。(陳嘉陽教育概論P.84)
[英國] 最晚實施強迫入學
1833年國會同意撥款予宗教團體以改善教育設施1839年設置樞密院教育委員會
在西洋教育史中,首先於1763年頒布普通鄉村學校法,規定五歲至十三歲為強迫就學年..-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