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一方死亡時,生存的配偶同時具有「配偶」及「繼承人」兩種身分。身為「配偶」,可以在分配遺產前,先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再以「繼承人」的身分,與其他共同繼承人(例如:子女)一起分配遺產。
配偶一方死亡是法定財產制消滅的原因之一,也就是剩餘財產請求權發生的時間點
出處: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family-relationship/772?fbclid=IwAR3EUd_kVKLOIR0ntjZzdQ3popq15pNMMFiI85gTIyAMKPC1XTz2Uedi5cU法律百科
夫妻若適用法定財產制,當其中一方死亡時,有關剩餘財產分配與遺產繼承之間的關係,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