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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 - 桃園縣99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專門科目:體育】試題卷#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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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9年 - 桃園縣99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專門科目:體育】試題卷#2211 |
科目:
教甄◆體育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9年 - 桃園縣99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專門科目:體育】試題卷#2211
年份:
99年
科目:
教甄◆體育專業
如果有人主張做出有效的棒球打擊動作要比做出有效的高爾夫揮桿擊球動作困難,其理由應是基於?
(A)產生動作表現之訊息處理過程的時間限制。
(B)操控之器材(球棒與球桿)的重量。
(C)動作的複雜性或細部動作的多寡。
(D)執行動作所需的力量或使用的肌肉群大小。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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