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衝突管理的改變對象而言,主要有改變衝突雙方的態度與行為兩種途徑。請問下列那一項..-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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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Truly Huang 高三下 (2013/06/27)
衝突的解決著眼於行為或態度的改變,前者較易進行,使衝突不再公開化或表面化,但仍會保有不喜歡對方的態度,因此要花較多的時間,以改變人員的態度。簡言之,行為是指外顯的行為;態度是指內隱的信念或價值。 Eric H. Neilsen在〈理解與管理團體間的衝突〉論文中依據對行為或態度改變的程度,說明解決衝突的9個策略或方法(從行為至態度的強度依序排列下去)。 1. 身體分離:是降低衝突的最快方法,雙方不再互動,但這只是暫時的解決,還要尋找比較長久之計,這是行為的改變而非彼此態度的改變。 2. 官僚方法:即高層的管理以法規、規章與權威解決衝突問題或壓制衝突,其缺點是人員的態度並未改變,僅應付眼前問題。當人員無法分離時...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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