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樓上 #小珮妮:我想D應該還是錯誤?因為選項是給懲處。如果改成懲戒就符合免議條件了。
第56條(免議之判決)
懲戒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為免議之判決:
一、同一行為,已受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判決確定。
二、受褫奪公權之宣告確定,認已無受懲戒處分之必要。
三、已逾第二十條規定之懲戒處分行使期間。
懲戒案件有下列何種情形者,應為免議之議決? (A)自違法失職行為終了之日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