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提起修憲、領土變更之複決案,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依其固有疆域,須經全體立委4分之1提議,4分之3出席及4分之3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交付公民複決。其中,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
我國《憲法》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