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得減除法即在計算所得稅基,直接從稅基中減除,我國即採用此種方式。此種算法最為簡單,且觀念清楚。但是由於高稅率者所帶來之稅負利益大於低稅率者,所以不符合公平。
算法:
綜合所得淨額 = 綜合所得總額 – 免稅額 – 扣除額(標準/列舉擇一) – 特別扣除額– 基本生活費差額
應納稅額 = 綜合所得淨額 * 稅率 – 累進差額
應繳或應退稅額 = 應納稅額 – 扣繳稅額及可扣抵稅額
2.稅額扣抵法即從應納稅額中,減除免稅額之稅額,此種算法高所得與低所得所享受之稅負利益相同,較所得減除法公平。
我國現行有關免稅額及寬減額的計算採用下列何種方法?(A)遞減法(B)稅額扣抵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