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 967 條
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
血親配偶的血親(親家)
不算
姻親
我國社會相當重視家族及其親屬關係,在《民法》親屬編中特別規定了親屬的種類及親系,..-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