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1.收養關係解消後,養父與養女結婚,其效力如何?
(A)有效
(B)無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1F
Vincent Feng 國二下 (2013/06/02)
第983條
2F
createchiang 國二下 (2014/05/24)
第 983 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 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 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11.收養關係解消後,養父與養女結婚,其效力如何? (A)有效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