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規定,學校班級數少於多少班,得以跨區(鄉鎮)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 (A)..-阿摩線上測驗
1F loveuuuuuuu 大四上 (201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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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不經一番寒徹骨,哪得梅花撲 大二上 (2017/06/21)
教師組織分為三級: 1.學校教師會(學校):學校班級數<20班時,得跨區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 2.地方教 師會(直轄市及縣市):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加入,始得設立之。 3.全國教師會(中央):半數以上之地方教師會加入,始得成立之。 各級教師組織之設立,應依 人民團體法 向該管主管機關申請報備、立 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