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知悉學生有下列情形時,何者不屬於依法必須於24 小時內向縣市主管機關通報的情..-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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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F 給自己[讚]聲(111國中 大一下 (2016/04/01)
(A)家庭暴力 (B)性侵害 (C)身心虐待 屬於法定通報類甲級,自知悉後不能超過24小時 (D)自殺身亡屬於緊急事件,自知悉後不得超過2小時通報 104學年度最新校安通報作業要點 (一)緊急事件: 1、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師生有死亡或死亡之虞,或二人以上重傷、中毒、失蹤、受到人 身侵害等,且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時知悉或立即協處之事件。 2、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情況緊迫,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時知悉或各級學校自行 宣布停課者。 3、逾越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處理能力及範圍,亟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 4、媒體關注之負面事件。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