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刑法第23條第1項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正當防衛時,回擊時對象不可及於無關之第三者,負特別義務者(1.像是消防隊員有滅火的義務,在火場時,他就不能主張緊急避難。 2.警察有「逮捕歹徒的義務」,所以,警察就不能拉別人來擋子彈 ( 意即不能主張「緊急避難」 )受侵害時亦同;第2項但防衛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A若錯....B難道沒爭議?
B只說"僅限於現在之侵害" 但未指明現在合法或不法之侵害.....
有關刑法正當防衛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對合法或不法之侵害皆可行使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