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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諮商輔導專業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有關校園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處理,何者錯誤?
(A)若雙方曾私下和解過,但受害人心有未甘而提出申請調查,學校可受理
(B)匿名檢舉之申請調查原則上不受理,除非情節重大,涉及公共安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則應予受理
(C)事件雙方之諮商輔導人員不可參與調查小組或教評委員
(D)若申請調查之案件已在司法程序處理中,學校可不需受理。


答案:D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Van Dine 大一上 (2012/05/30)
Q10. 若雙方曾私下和解過,但受害人心有未甘而提出申請調查,學校是否受理?A:可受理。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受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案件為學校的行政責任,學校不受先前雙方當事人私下和解之影響,然先前之和解可作為懲處建議之參考。Q11. 若申請調查人於調查期間與行為人私下和解,學校是否要繼續調查?A:和解之處理是雙方當事人在民事上之權責,但學校仍可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繼續調查。Q12. 若申請調查之案件已在司法程.....看完整詳解
7F
Yuyu Do 幼兒園下 (2012/08/10)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修正條文

第二十一條  事件管轄學校或機關之性平會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時,得成立調查小組調查之。調查小組以三人或五人為原則,其成員之組成,依本法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當事人之輔導人員,應迴避該事件之調查工作;參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調查及處理人員,亦應迴避對該當事人之輔導工作。

8F
定靜安慮得 高一下 (2014/03/12)

法條內容似乎有修改,在此貼上相關法條供參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
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者,除應立即依學校防治規定所定權責,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通報外,並應向學校及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不得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證據。
學校或主管機關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應將該事件交由所設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
學校或主管機關於接獲調查申請或檢舉時,應於二十日內以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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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校園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處理,何者錯誤?(A)若雙方曾私下和解過,但受害人心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