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有關法庭之旁聽,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法庭得設記者旁聽席 (..-阿摩線上測驗
6F ^^Q.. 研一上 (2018/06/30)
法庭旁聽規則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03 月 14 日 第 6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論有無旁聽證,均禁止旁聽: 一、酒醉、施用毒品或其他管制藥品、迷幻藥,或精神狀態異常。 二、攜帶槍砲、彈藥、刀械等有危險性或其他不適在法庭持有之物品。 三、未經審判長許可而攜帶攝影、錄影、錄音器材。但攜帶具有上開功能 之電子機具已關閉電源,或調整為靜音、震動模式者,不在此限。 四、攜同未滿十歲之兒童旁聽。但經審判長許可者,不在此限。 五、奇裝異服或衣履不整。 六、拒絕安全檢查。 七、其他認為有擾亂法庭秩序或影響法庭莊嚴之虞。 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修正日期 ...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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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8/07/27)
修法後答案有爭議,建議删除試題 (B)攜同未滿十歲之兒童,不論有無旁聽證,均禁止旁聽 (X)(經審判長許可得旁聽) (C)如經審判長核准者,可以錄音不可錄影 (X)(可錄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