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總統之人事任免權,下列何者未規定在憲法本文或增修條文之中? (A)提..-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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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12/18)
(A)提名大法官,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X;規定在憲法增修條文) (B)提名監察委員,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X;規定在憲法增修條文) (C)提名考試委員,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X;規定在憲法增修條文) (D)提名檢察總長,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O;未規定在憲法本文或增修條文。規定在法院組織法) 憲法增修條文 第 5 條(司法院)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