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契約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基於公益考量,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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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st Blue 小五下 (2011/04/29)
行政程序法 第 138 條 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依法應以甄選或其他競爭方式決定該當事 人時,行政機關應事先公告應具之資格及決定之程序。決定前,並應予參 與競爭者表示意見之機會。第 141 條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無效。→ A 行政契約違反第一百三十五條但書或第一百三十八條之規定者,無效。→ B第 143 條行政契約之一部無效者,全部無效。但如可認為欠缺該部分,締約雙方亦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4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0/04/24)
(A)基於公益考量,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其仍然有效 → 無效 《行政程序法》第141條第1項:「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無效。」 (B)依法應經公開甄選程序之行政契約,機關未辦理公開以及陳述意見等程序時,仍得予以補正之機會 → 無效 《行政程序法》第141條第2項:「行政契約違反第一百三十五條但書或第一百三十八條之規定者,無效。」 《行政程序法》第138條:「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依法應以甄選或其他競爭方式決定該當事人時,行政機關應事先公告應具之資格及決定之程序。決定前,並應予參與競爭者表示意見之機會。」 (C)行政契約之一部無效者,原則上全部無效 《行政程序法》第143條:「行政契約之一部無效者...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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