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第36條:(職權進行)
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
利事項一律注意。
行政行為--職權進行主義
1. 事實行為
2. 得書面通知相關之人陳述意見
3. 必要時得據實製作書面紀錄
有關行政程序法之調查證據,下列之敘述何者不正確?(A)調查證據為事實行為(B)調..-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