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掛號包裹及國內快捷郵件之補償金額,以下列規定為限:一、單件包裹以重量計費者及國內快捷郵件:(一)5公斤以下者,不逾新臺幣575元。(二)超過5公斤至10公斤者,不逾新臺幣865元。(三)超過10公斤者,不逾新臺幣1,155元。
好陰險阿...
哇,完全不會這題
某甲交寄代收貨價包裹一件重6公斤,報明價值5000元,交付普通資費100元、回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