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3 條 保護管束與感化教育之執行,其期間均不得逾三年
少年轉介輔導處分及保護處分之執行,至多執行至滿幾歲為止?
如果18歲開始執行,最多執行3年=21歲
18(原本規定)+3(可延三年) = 21
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 53 條 保護管束與感化教育之執行,其期間均不得逾三年第 54 條 少年轉介輔導處分及保護處分之執行,至多執行至滿二十一歲為止。
根據我國少年事件處理法(民國94年5月15日修正)第五十四條規定,少年轉介輔導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