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新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以下何者是個別化教育計畫新的規定?
(A)轉銜服務
(B)需求評估
(C)適合的評量方式
(D)行為問題學生的行政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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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9), B(364), C(34), D(551), E(0) #574600

詳解 (共 3 筆)

#83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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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認知能力、溝通能力、行動能力、情緒、人際關係、感官功能、健康狀況、生活自理能力、國文、數學等學業能力之現況。
2.學生家庭狀況。
3.學生身心障礙狀況對其在普通班上課及生活之影響。
4.適合學生之評量方式
5.學生因行為問題影響學習者,其行政支援及處理方式。
6.學年教育目標及學期教育目標。
7.學生所需要之特殊教育及相關專業服務。
8.學生能參與普通學校 (班) 之時間及項目。
9.學期教育目標是否達成之評量日期及標準。
10.學前教育大班、國小六年級、國中三年級及高中 (職) 三年級學生之轉銜服務內容

1.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2.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

3.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

4.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5.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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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567
所以名稱要完完全全一樣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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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5496

有關輕度障礙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與課程設計,下列哪一項較為適當?
(A)個別化教育計畫的學年目標與學期目標是學生學習的起點行為
(B)具有相同或類似之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期目標的學生,可做同質分組執行個別化教育計畫
(C)關於個別化教育計畫「能力現況」欄位,內容是由導師填寫學生在學校須特別加強的能力表現情形
(D)個別化教育計畫決定後,再依個別學生的狀況與特殊教育課程的需求差異進行課程規劃,可朝向功能性課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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