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的「特殊教育法」所界定的「身心障礙」類別總計有幾類? (A)16 類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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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F 毛地黃 高二下 (2023/11/17)
112年特教法規網站
本法所稱身心障礙,指因下列生理或心理之障礙,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協助之情形: 一、智能障礙。
二、視覺障礙。
三、聽覺障礙。
四、語言障礙。
五、肢體障礙。
六、腦性麻痺。
七、身體病弱。
八、情緒行為障礙。
九、學習障礙。
十、自閉症。
十一、多重障礙。
十二、發展遲緩。
十三、其他障礙。 順帶附上資優分類: 資賦優異,指下列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協助之情形:
一、一般智能資賦優異。
二、學術性向資賦優異。
三、藝術才能資賦優異。
四、創造能力資賦優異。
五、領導能力資賦優異。
六、其他特殊才能資賦優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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