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職工福利金條例之規定,凡公營、私營之工廠、礦場或其他企業組織,均應提撥職工福..-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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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吳育銓 小二上 (2014/12/28)
下腳,係指製造或加工業投入製造過程之原料,除產出正常品、副產品外,尚有殘餘之渣滓。廢料係指製造產品之原料,因變質、變形或損壞致不能製造正常產品之部分。 下腳、廢料是在製造過程中所投入之原料,在物質不滅的定律下,除產出正常品、副產品及聯產品外,尚應產出之部分,簡而言之,亦即全年投入原料數量與全年產出產品數量之差額,這部分帳上究應如何處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36條對此有如下之規定,即營利事業銷售下腳、廢料之收入,應轉列為收入或作為成本之減項。期末有未出售者,應盤存列帳,未列帳處理者,得依查得之資料調整之。 下腳、廢料,如未依規定申報致短報所得額者,除補稅外並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處罰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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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112郵局一定上榜!!! 高二下 (2021/09/11)
第 2 條 工廠場及其他企業組織提撥職工福利金,依左列之規定: 一、創立時就其資本總額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 二、每月營業收入總額內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一五。 三、每月於每個職員工人薪津內各扣百分之○‧五。 四、下腳變價時提撥百分之二十至四十。 依第二款之規定,對於無營業收入之機關,得按其規費或其他收入,比例提撥。 公營事業已列入預算之職工福利金,如不低於第二款之規定者,得不再提撥。 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40001&flno=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