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整理
在「服務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簡稱GATS)中規定了四種服務貿易提供方式,包括:
1.跨境交付(網路教育) 例:函授教育
2.境外消費(留學生教育) 例:出國留學進修
3.商業據點(合作辦學或設立分校)、
4.自然人流動(教師的出國任教)等,例:開放外籍教師來台任教
為GATS中「教育特定承諾表 」之主要四個層面。
根據 WTO 服務貿易總協定》《中有關教育服務貿易的分類方式,其中函授教育屬於哪..-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