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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政府採購法規(概要、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機關依採購法第56條規定,採最有利標決標辦理50萬元之技術服務採購,應先報上級機關 核准。
(A)o;
(B)x


答案:A
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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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僕】摩檸Morning:有沒有達人來解釋一下?
倒數 5天 ,已有 1 則答案
Sandy Hsieh 大一上 (2023/09/04):
第 56 條
決標依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者,應依招標文件所規定之評審標準,就廠商投標標的之技術、品質、功能、商業條款或價格等項目,作序位或計數之綜合評選,評定最有利標。價格或其與綜合評選項目評分之商數,得做為單獨評選之項目或決標之標準。未列入之項目,不得做為評選之參考。評選結果無法依機關首長或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評定最有利標時,得採行協商措施,再作綜合評選,評定最有利標。評定應附理由。綜合評選不得逾三次。
依前項辦理結果,仍無法評定最有利標時,應予廢標。
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者,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
最有利標之評選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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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依採購法第56條規定,採最有利標決標辦理50萬元之技術服務採購,應先報上級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