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 100 年國民教育法修法後為有效推動校園輔導工作,相關法令隨之修訂,目前對..-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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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 Hsuan Yan 高一上 (2012/06/05)
國中輔導教師:(一)專任輔導教師:學校班級數二十班以下者,置一人,二十一班以上 者,置二人。 (二)兼任輔導教師,由教師依下列規定兼任: 1.學校班級數十班以下者,除依前目置專任者一人外,置兼任者一 人。 2.學校班級數十一班至二十班者,除依前目置專任者一人外,置兼 任者二人。 3.學校班級數二十一班至三十五班者,除依.....看完整詳解 |
1F Shu Hsuan Yan 高一上 (2012/06/05)
小學輔導教師: (一)專任輔導教師:學校班級數二十四班以上者,置一人。 (二)兼任輔導教師,由教師依下列規定兼任: 1.學校班級數二十三班以下者,至少置二人。 2.學校班級數二十四班至四十八班者,除依前目置專任者一人外, 至少置兼任者一人。 3.學校班級數四十九班至七十二班者,除依前目置專任者一人外, 至少置兼任者二人;七十三班至九十六班及九十七班以上者之兼 任輔導教師人數,以此類推增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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