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六法跟我說是169條耶 = =
由自己之行為表示以代理權授與他人,或知他人表示為其代理人而不為反對之表示者,對於第三人應負授權人之責任。但第三人明知其無代理權或可得而知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一六七條本文規定,由自己之行為表示以代理權授與他人,或知他人表示為其代理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