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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違反規定經主管機關廢止核准籌設或廢止立案證書者,原班址及原負責人:
(A)1 年
(B)2 年
(C)3 年
(D)5 年 內不得申請設立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


答案:A
難度: 困難
1F
excelsior 大一下 (2016/06/12)
處50,000~150,000

計程車執照及營業車輛牌照因擅自轉讓被吊銷者,該原申請人5年內不得再申請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
小貨車未經核准雇用他人駕駛,經撤銷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其車輛牌照,3年內不得再申請經營小貨車貨運業。
汽車檢驗員、汽車駕駛考驗員未依規定辦理檢驗、考驗者,得停止其辦理檢驗、考驗三個月至一年。
危險物品運送人員未依規定辦理訓練、核發證書等,停止其辦理訓練3~6個月。
2F
Rita Lin 大二上 (2017/05/01)

公路法第七十七條(違反汽車及電車運輸業管理規定之處罰)

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違反依第六十二條之一所定管理辦法者,公路主管機關應予糾正並限期改善、核減招生人數、定期停止派督考、定期停止招生、或廢止其立案證書。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經廢止核准籌設或廢止立案證書者,原班址及原負責人一年內不得申請設立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

未依本法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其歇業。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並得吊扣二個月至六個月,或吊銷之,非滿一年不得再請領。


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違反規定經主管機關廢止核准籌設或廢止立案證書者,原班址及原負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