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處罰鍰及吊扣駕照,因而肇事..-阿摩線上測驗
1F 芋頭 高一上 (2014/10/16)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 [函釋]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
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
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
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汽車駕駛人有前項應受吊扣情形時,駕駛營業大客車者,吊銷其駕駛執
照;因而肇事且附載有未滿十二歲兒童之人者,按其吊扣駕駛執照期間
加倍處分。
汽車駕駛人於五年內違反第一項規定二次以上者,處新臺幣九萬元罰鍰
,並當場移置保管該...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