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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領隊實務(二)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共識中,對於臺商及所屬員工、眷屬,其人身自由受限時,陸方會依規定在幾小時內通知家屬,並會在何項協議既有的通報機制基礎上,及時通報我方主管機關?
(A)72小時,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
(B)36小時,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C)24小時,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D)48小時,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


答案:C
難度: 非常簡單
1F
呂凌慧 幼兒園下 (2016/02/27)

關於兩岸投保協議大陸台商安全之說明

公佈單位:投資業務處 公佈日期:101/09/06
有關今日報載「孔傑榮專欄-大陸台商人身自由保障」之各項質疑,經濟部特予說明如下:

投資人人身自由與安全議題雖非為國際間投保協定之體例,惟該議題一直是台商長期以來極為關切之議題,經我方極力爭取後,兩岸投保協議第3條「投資待遇」第2款已明訂落實投資人及相關人員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之基本原則:「雙方應加強投資人及相關人員在投資中的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依各自規定的時限履行與人身自由相關的通知義務,完善既有通報機制。」

為進一步闡明人身自由與安全受限之通知、通報的具體實務作法,雙方特別以「共識」文件將人身自由受限制時起24小時內通知台商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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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共識中,對於臺商及所屬員工、眷屬,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