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正犯:利用無責任能力或善意第三人為犯罪工具以實現犯罪構要件。
1.利用無責任能力人(14歲以下、喪心)
2.利用無犯罪故意人(不知情的人)
3.強制他人為自已犯罪(恐嚇)
父親甲要9歲之兒子乙趁人不注意的時候,將他人置放於座位邊的皮包偷來給自己。下列敘..-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