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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甲向乙承租房屋,惟甲未能依約支付租金,計積欠租金新臺幣10萬元,關於乙對甲之租金給付請求權,以及因租金給付遲延而生之遲延利息請求權,依實務見解,其消滅時效期間為何?
(A)租金給付請求權及遲延利息請求權,均為15年
(B)租金給付請求權為5年,遲延利息請求權為15年
(C)租金給付請求權為15年,遲延利息請求權為5年
(D)租金給付請求權及遲延利息請求權,均為5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Huang-Che Lin 高一上 (2013/04/30)
哪條法條?
2F
Ryo Chen 國三下 (2013/04/30)
126
3F
牛寶兒 高一下 (2014/10/09)
參考資料 法源

現行條文
民法(民國 103 年 01 月 29 日修正)
第 126 條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 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甲向乙承租房屋,惟甲未能依約支付租金,計積欠租金新臺幣10萬元,關於乙對甲之租金..-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