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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甲將房屋為丙設定抵押權,擔保乙對丙之債務,其後丁與丙約定獨自承擔該債務,乙退出債之關係,甲得知後,不願為丁擔保該債務,當事人間法律關係有何影響?
(A)抵押權消滅
(B)抵押權不受影響
(C)抵押權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D)抵押權效力未定。


答案:A
難度: 適中
1F
Annie Chen 高一下 (2013/10/09)
依據民法第300條,抵押權擔保之主債務因第三人(丁)與債權人(丙)訂立免責的債務承擔契約,移轉於第三人丁,原債務人乙對債權人丙之債務遂告免除。

依抵押權之從屬性(民870):「抵押權不得由債權分離而為讓與,或為其他債權之擔保。」,甲為擔保乙丙債務之抵押權隨乙丙間債權債務關係消滅而消滅。

甲將房屋為丙設定抵押權,擔保乙對丙之債務,其後丁與丙約定獨自承擔該債務,乙退出債..-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