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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甲有一筆土地,出租於乙公司。嗣後甲當選乙公司董事長,乃代表該公司與自己簽訂協議,載明雙 方同意終止租賃契約。甲、乙間同意終止租賃契約之協議,效力如何?
(A)有效
(B)無效
(C)得撤銷
(D)經乙承認後有效


答案:D
難度: 困難
2F
J.C(按讚就好,不當商人 大二上 (2012/06/04)
雖然我知道不行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
BUT~~董事長不是""代表""嗎??所以我選有效...
3F
Fifi Wilson 國一下 (2013/01/11)
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經本人之許諾為本人與第三人之法律行
經乙承認後有效
4F
97141346 國二下 (2014/07/31)
給2F,我的理解如下(有誤請指正):

本題就公司的代表,為自己與公司交易情況,是為「自己代表」,是一種無權代表。
自己代理效果依上述民法106條,為無權代理,須經公司承認後有效;復學說跟實務見解都認為本題的無權代理,類推民法的無權代理。
所以結論上是自己代表的效果為,無權代理(效力未定,須得事後承認)。

實務見解很多,僅列舉其一如下:
最高法院87年台上字第1524號判決:「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三條係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與公司有交涉時,由監察人為公司之代表」,故董事倘無為自己或他人與公司有交涉情事,即毋庸由監察人為公司之代表。又首揭條文之規定,旨在禁止雙方代表,以保護公司 (本人) 之利益,非為保護公益而設,自非強行規定,如有違反,其法律行為並非無效,倘公司 (本人) 事前許諾或事後承認,即對於公司 (本人) 發生效力。此觀民法第一百零六條及第一百七十條第一項之規定自明。」

甲有一筆土地,出租於乙公司。嗣後甲當選乙公司董事長,乃代表該公司與自己簽訂協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