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5月29日
司法院大法官今(29)日宣告,《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以及《刑事訴訟法》239條但書,宣告違憲,即日起立即失效。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7-222910-8cf8a-1.html
原本題目:【已刪除】甲與乙具有婚姻關係。甲與丙通姦,不過,乙只對甲提出告訴。後來,因為甲向乙認錯,乙心軟而撤回對甲的告訴。請問,在本案,檢察官可否對丙提起公訴? (A)可以。因為撤回告訴不合法(B)可以。因為撤回告訴的效力不及於丙 (C)不可以。因為對甲告訴的效力不及於丙(D)不可以。因為對甲告訴的效力可及於丙修改成為甲與乙具有婚姻關係。甲與丙通姦,不過,乙只對甲提出告訴。後來,因為甲向乙認錯,乙心軟而撤回對甲的告訴。請問,在本案,檢察官可否對丙提起公訴? (A)可以。因為撤回告訴不合法(B)可以。因為撤回告訴的效力不及於丙 (C)不可以。因為對甲告訴的效力不及於丙(D)不可以。因為對甲告訴的效力可及於丙 (E)已刪除
【已刪除】甲與乙具有婚姻關係。甲與丙通姦,不過,乙只對甲提出告訴。後來,因為甲向..-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