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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甲(男)乙(女)為夫妻,96 年 3 月起甲與丙(女)合意性交;乙自同年 6 月起與丁(男)合意性交。同年 7 月, 乙以甲丙合意性交向法院請求離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不得請求判決離婚
(B)乙得請求判決離婚
(C)乙得請求判決離婚,及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相當贍養費之給與
(D)乙得請求判決離婚,及因判決離婚而受之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答案:B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Yan 大三下 (2012/01/19)
(D)乙與有過失,故不得請求非財.....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魏鈺玹 高三上 (2013/10/23)

1057條

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
給與相當之贍養費。

3F
Bryant 高一上 (2016/05/04)
第 1056 條

夫妻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受有損害者,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 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 害人無過失者為限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4F
小愛 大三下 (2021/10/19)

贍養費與非財產上損害賠償都以請求人「無過失」為限,使得請求。本題乙有過失,故不得請求。

甲(男)乙(女)為夫妻,96 年 3 月起甲與丙(女)合意性交;乙自同年 6 月..-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