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長如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或通緝者,依法應如何處理? (A)自動辭職(B)解..-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Vic Lu 大三上 (2011/12/16)
沒有很難分阿~ 停職:一、涉嫌犯內亂、外患、貪污治罪條例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但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上之圖利罪者,須經第二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二、涉嫌犯前款以外,法定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罪者。三、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或通緝者。四、依檢肅流氓條例規定被留置者。解職:一、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或經法院判決選舉無效確定,致影響其當選資格者二、犯內亂、外患或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者。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1F
|
3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