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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股份有限公司要將公司主要部分資產出售於他人時,應經以下何者決議始得為之?
(A)董事長
(B)董事會
(C)股東會
(D)持股最多之股東


答案:C
難度: 簡單
1F
Cheng 大二上 (2021/03/08)

公司法第185條

公司為下列行為,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
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一、締結、變更或終止關於出租全部營業,委託經營或與他人經常共同經營之契約。
二、
讓與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
三、受讓他人全部營業或財產,對公司營運有重大影響。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不足前項定額者,得以有代表
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行之。
前二項出席股東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章程有較高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一項之議案,應由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之董事會,以出席董事過半
數之決議提出之。

股份有限公司要將公司主要部分資產出售於他人時,應經以下何者決議始得為之?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