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以信託契約成立非以公益為目的之他益信託時,原則上應向下列何人課徵何稅?(A..-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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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Cypress Chou 大四下 (2021/04/09)
引用出處: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513/5614028973355924813
他益信託是否要課贈與稅? 信託契約明訂信託利益之全部或一部之受益人為非委託人者之他益信託,視為委託人將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贈與該受益人,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課徵贈與稅,並以訂定、變更信託契約之日為贈與行為發生日,信託利益財產價值之計算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之2規定辦理。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之1、第24條之1)
法規名稱: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 5-1 條 信託契約明定信託利益之全部或一部之受益人為非委託人者,視為委託人將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贈與該受益人,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 信託契約明定信託利益之全部或一部之受益人為委託人...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