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第18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行為人剛滿 12 歲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應如何處罰? (A)不予處罰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