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題與受監護宣告之人的意思表示效力有關。
2、受監護宣告之人,在未依有聲請權人向法院聲請撤銷其宣告前,仍為無行為能力人!(第14條、第15條)
3、又無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無效!(第75條前段),此即指明不論無行為能力人是否個案中有無正常識別能力,與預見其行為可能發生如何效果之意思能力,其意思表示皆一律無效。又法律行為既以意思表示為要素,故意思表示無效,法律行為亦無效。
故答案擇 (B)!
被法院宣告監護之人,在監護宣告撤銷以前,其所為的法律行為,是否有效? (A)若..-阿摩線上測驗